能否通过公司章程禁止股东在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后“反悔”? 答案:可以。《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二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股东,在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后又不同意转让股权的,对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主张,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其他股东主张转让股东赔偿其损失合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