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哲雨
律师

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订地不符的,以何为准? 答案:应以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

2020-04-28 10: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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