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抽逃出资纠纷一定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吗? 答案:不一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在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西安市新里程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2018】最高法民辖终140号民事裁定书)的“本院认为”的说理,股东抽逃出资纠纷可由当事人约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