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哲雨
律师
证据交换可以多次吗? 2020年5月1日即将施行的《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证据交换没再限制次数,根据案件需要可以进行多次。 该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收到对方的证据后有反驳证据需要提交的,人民法院应当再次组织证据交换。 该规定虽然删除原《证据规定》关于“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鼓励当事人多次进行证据交换。而是因为案件情况复杂,证据交换次数应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不必硬性规定。为了有效控制当事人证据交换次数,应尽快确定实质争议焦点,降低当事人提出新的争点和证据的随意性,进而控制证据交换的次数。
2020-03-20 20: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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