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哲雨
律师

能否再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进行合同违约约定? 答案:不能。 为了深化利率市场话改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9年第15号公告,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已经取消。自此,人民法院裁判贷款利息的基本标准应改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应予注意的是,贷款利率标准尽管发生了变化,但存款基准利率并未发生相应变化,仍可适用。

2020-02-19 10: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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