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哲雨 律师
  • 执业年限:15年
    北京-北京
    北京大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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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哲雨
律师

企业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停产,工资怎么发? 2020年1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通知中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2020-01-27 17: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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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哲雨:人社部发布的上述通知规定,仅适用于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等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形。正常情况下,员工因疫情被隔离、治疗的,根据该通知的第一条及《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隔离期和该传染病治疗期,单位应正常支付工资的。

    2020-01-29 13:56:40 回复 删除
  • 159****6988:你好律师 因本次疾病未正式到岗的员工,只需付最低生活保障就行了是吗?

    2020-01-28 07:45:10 回复 删除